中新經緯12月5日電 題:商業養老金業務收益如何?仍有十大問題待明確
作者 閆化海 濟安金信養老金研究中心主任
2022年12月1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601628)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銀保監會表示,商業養老金定位普惠性、創新性,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補充作用。四家參與試點的國有養老保險公司各有所長,可以探索適合國情的養老金融發展路徑。
從《通知》來看,商業養老金雖然沒辦法享受稅收優惠,但可突破個人養老金每年12000元額度限制,通過產品制與賬戶制結合,通過一攬子服務,幫助居民做好養老資產配置和風險保障安排。通過商業養老金業務,養老險公司可以避開純粹產品收益率層面的競爭,與個人養老金其他參與者差異化競爭。
不過,目前,僅發布了試點通知,具體細則還未披露。商業養老金業務是一個全新的業務,對其認識還有一個過程,筆者梳理了十個問題,簡單地探討一下商業養老金業務,具體業務情況還有待后續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
問題一:是表內業務還是表外業務?
我們知道,個人養老金業務中的公募基金和養老理財產品是表外業務,養老儲蓄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是表內業務。商業養老金是養老保險公司經營的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主要依托保險經營規則創新產品和服務。從這角度看,商業養老金業務應屬于表內業務。
問題二:合同是契約合同還是信托合同?
傳統的商業保險合同是契約合同,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合同是信托合同。創新的商業養老金產品的合同,是契約合同還是信托合同?有待后續政策進一步明確。
問題三:稅優政策是EET(養老保險業務購買階段、資金運用階段免稅,在養老金領取階段征稅)還是TEE(養老保險業務購買階段征稅,資金運用階段、養老金領取階段免稅)?
2022年11月4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共同發布《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了個人養老金的稅優政策是EET模式,繳費和投資環節不征稅,領取環節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則明確了商業養老金業務的稅優政策是TEE模式。
問題四:是賬戶制還是產品制?或二者兼有?
2018年試點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商業養老保險實行產品制,實施效果不理想;
眾所周知,個人養老金業務采用賬戶制,11月4日發布實施的《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而根據商業養老金試點《通知》,其產品特點包括:一是賬戶與產品相結合;二是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等。具體如何結合,還需要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
問題五:如何理解商業養老金的雙賬戶組合?
本次《通知》的答記者問明確了商業養老金業務的一個特點,即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雙重需要。同時也提及養老保險公司要協助客戶管理好生命周期內的養老風險。在上述雙賬戶組合中,是否在兩個養老賬戶設置方面有所區別?有所側重?養老目標基金中的下滑曲線投資策略是否出現在鎖定養老賬戶中?如何體現風險保障功能等,有待后續政策進一步明確。
問題六:商業養老金產品是凈值化產品嗎?
在個人養老金產品中,養老理財產品和公募基金產品是凈值化產品。在銀保監會答記者問中,明確要求商業養老金業務強化風險管控,加強投資監督和估值對賬,是否意味著商業養老金產品是凈值化產品?這也須在細則中進一步明確。
問題七:商業養老金產品獨立托管機制?
獨立第三方的基金托管是公募基金安全透明運作的基礎,養老理財產品也有獨立托管的監管要求。對商業養老金產品而言,監管部門在答記者問中明確要求建立產品托管機制,因此,未來或會像公募基金和養老理財產品那樣,要求商業養老金產品建立獨立托管機制。
問題八:人員范圍擴大,是否允許外籍人士參加?
《通知》明確了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參加人員范圍大于個人養老金,是否允許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士購買商業養老金產品?還須細則進一步明確。
問題九:商業養老金產品的收益情況如何?
產品收益情況是個人投資者非常關心的問題,特定商業養老儲蓄明確收益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養老理財產品首批試點的五年期封閉理財產品的業績基準在5%~8%之間。根據我們統計,截至2022年10月31日,129支養老FOF基金入圍個人養老金Y份額中,有52支產品運作滿三年,其近三年平均業績為18.62%。對定位于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商業養老金產品而言,個人投資者對該產品的收益亦有一定的預期。
問題十:如何看待養老保險公司的一站式服務?
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自愿參與,市場化、法治化運作的養老金融業務,由養老保險公司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規劃顧問、產品購買、長期領取等一站式服務。如何正確和全面地理解商業養老金的一站式服務?其中包括賬戶管理、產品提供、投資管理、到期領取等方方面面,是否允許個人投資者跨機構購買商業養老金產品?需要后續細則明確。
本文由中新經緯研究院選編,因選編產生的作品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選編內容涉及的觀點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經緯觀點。
責任編輯:王蕾
編輯:王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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