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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12月6日,湖北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被罰款28萬元。
時任永安財險襄陽中心支公司保險代理人任玉琴對虛列傭金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時任永安財險襄陽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魯福成、湖北分公司市場管理部部門經理丁愛月對虛列傭金的違法行為負管理責任;時任永安財險武昌支公司負責人李志剛對虛列費用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任玉琴、魯福成、李志剛分別被警告并罰款4萬元,對丁愛月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
具體來說,2019年,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將谷城支公司承保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招投標直銷業務歸屬為個人代理業務,向任玉琴支付傭金共計51.31萬元。任玉琴將收到的傭金用于支付該業務售后服務人員費用、招標費用、保險宣傳費用;2019年,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分別以手續費、咨詢費、車船使用費等名義列支費用共計61.93萬元。經查,上述列支費用事項實際并未發生,套取資金由武昌支公司經理李志剛用于支付車險客戶差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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