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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12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辦公廳近期向各地銀保監局和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對于保險機構履職回避工作中“重點業務”的具體范圍,《通知》提出,“重點業務”的具體范圍由總公司結合實際予以確定,并報對應監管部門或屬地監管機構。原則上,重點業務應當包含戰略決策、投資交易等重大事項,招聘、考核、任免等人事事項,招標、采購、資金審批等財務事項,內審、紀檢、監察等內控事項,以及核保、理賠、中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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